2026-04-14 16:15:40
该工程位于省道宁孤线朝阳市朝阳县境内。路线起于董家店,终于瓦房,设计桩号为
该路段2009年最后一次维修,现有路面结构为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下设3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该路段病害以龟裂、横纵缝、松散为主,局部路段存在沉陷、车辙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完工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共计192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各自承担的施工任务具有相应的养护资质。
(4)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在不低于536.4万元(即本项目标的规模的40%)的新建或改(扩)建或修复养护(大、中修)干线公路土建(含路面)工程施工,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注:(1)干线公路是指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不包括县道、乡道、农村公路;
(2)以上业绩不包含微表处、热再生、封层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及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和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单位。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不同标段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各标段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可再投入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②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联合体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牵头人其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04月14日19时00分至2026年04月20日16时3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PG电子官网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朝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99号印象城2号写字间607号 Copyright © 2025 PG·电子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晋ICP备2022005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