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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文物保护法》重点解读第二期

2026-01-11 01:55:03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重点解读第二期

  2025年3月1日,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文物安全构筑法律防线。本文重点解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新规,助力文保工作迈上新台阶。

  聚焦《文物保护法》修订,宁江区文物所将分期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负责人答记者问的核心要点,深度解析修法精髓,助力文物保护法规在宁江地区的落地实践,携手守护本地文化根脉,让历史遗产在新时代绽放璀璨光彩,以法治力量筑牢文物保护防线,推动宁江文物事业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共谱新篇。

  可移动文物保护重点要点:1. 认定与管理:明确可移动文物分级标准,建立收藏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文物来源与变动。

  2. 所有权规范:国有文物禁止买卖,私人合法收藏可依法流通,禁止非法侵占、损毁馆藏文物。

  3.PG电子 征集收藏要求:博物馆等单位征集文物需遵循法定程序,禁止以盗窃、哄抢等非法方式获取。

  4. 保护措施:收藏单位需具备防火、防盗、防损毁等安全设施,珍贵文物需单独存放、重点保护。

  5. 出境管理:珍贵文物一般不得出境,出境展览需经国务院文物部门审批,严控文物非法外流。

  6. 修复与研究:文物修复需由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修复过程需记录存档,鼓励开展科学研究。

  7. 借用与交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间可依法借用、交换文物,需签订协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8. 法律责任:非法买卖、走私、破坏可移动文物将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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